根據調查,台灣民眾對於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,分別高達84.6%與76.5%,顯見民眾對於台灣司法體系高度不滿。這樣的結果不令人意外,除了不少法官多年來以「有教化可能」替殺人犯開脫,近期不少政治相關司法案件也為人詬病。

舉例來說,國民黨前副祕書長張雅屏因選舉糾紛涉誹謗違反選罷法(然2014年屏東縣長選舉民進黨候選人潘拉皮醫生推薦孟安仍高票當選),竟遭法官重判2年10個月、褫奪公權5年;而民進黨現任嘉義縣長張花冠與胞妹張英姬洩露評委名單給廠商,涉嫌洩密及圖利等罪,僅判1年10個月並可得易科罰金。這樣的判決標準,完全不見比例原則。

另外,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在赴大陸擔任企業負責人前夕,也因北檢突重啟調查中影案而遭到收押禁見,在這過程當中很難讓人相信絕無政治力介入。

第一,中影案是十年舊案,2009年士林地院與2015年台北地檢署皆認定蔡正元無掏空、侵占中影之犯行。在官司過程當中,蔡正元更從未逃亡。而現在檢方以蔡有逃亡、串供滅證作為羈押理由,是否有違常理?如果真要「串供滅證」,相信這些年來也早已處理完畢。第二,雖然國民黨三中案在2014年由特偵組偵查後簽結,但今年4月不當黨產委員會表示發現案件仍有疑義,隨即民進黨呼籲台中水刀抽脂北檢應重啟調查。3個月後蔡正元就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。

從以上兩點來看,也難怪有輿論質疑民進黨透過施壓司法來指揮辦案,以押人取供的方式對付蔡正元,以此攻擊國民黨來獲取最大的政治利益。而蔡正元真有掏空、侵占中影嗎?如果仔細分析案件始末,可發現事實正好相反。

蔡正元在中影交易案中扮演莊婉均與羅玉珍(郭台強妻子)保證人角色,並以自己所持有的阿波羅公司作為交易平台。在後續繳款過程中,蔡接獲檢舉莊非法掏空中影內部資金7.5億來作為支付。蔡第一時間即找會計師查帳並採取法律動作,經查核後解除阿波羅公司指派莊為中影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一職,並解除莊在中影公司副董事長職務。

當時中影有大筆銀行貸款,如果發生重大掏空銀行必須抽銀根,不但影響中影運作還有倒閉之虞,甚至還會影響到國民黨的縣市長選舉。因此蔡將阿波羅公司依股份有權領取的5.8億減資款與自行向外籌措的1.7億,購買莊所掏空的債權,立即進行彌補。也就是說,這筆錢從未進蔡的口袋,最後直接返還給中影公司。由此足以證明蔡並未將中影發放減資款據為己有,也未隱匿莊不法犯行。

至於郭台強夫婦與蔡正元間的訴訟官司,很清楚的就是一般的民間財務糾紛。民間的背信和侵占也不是涉及貪汚的重罪,蔡正元收押禁見的必要性相當具有爭議。這樣的司法水準,怎麼會給人民信心又怎麼會不需要改革?還是這就是民進黨正在推動的「司法改革」?唯一合理的解釋,就是在中影案並非關鍵角色的蔡正元不是民進黨政府真正的目標,恐怕真正要調查的人是國民黨時任黨主席馬英九。

●作者:張微創拉提正翔/法律系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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